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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译金刚经第十二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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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继祥 于 2012-9-1 09:30 编辑

       直译金刚经第十二品(转)
   
十二 尊重正教分
    原文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白话直译
佛陀停了一会儿,再一次强调说:“须菩提!不管什么人,不管在什么地方,或什么时间,如能对人演说金刚经或是经中的四句话,这个说经的地方就是无上圣地、就是无上道场,所有世间的天神、人民、阿修罗魔,皆应像佛塔庙一样的恭敬供养。更何况假使有人能完全依照经意去修持每天读诵这本金刚经,那他的功德更是无法计算。须菩提!你应当知道读诵金刚经,照着经意去修持的人,将能成就最上等,也就是一等级——至高无上稀有的究竟法,所以这本金刚经的所在地方,等于有佛在那里,我们对修持读诵金刚经的人,要像尊重佛弟子一样。”
拙老附南怀瑾先生第十二品偈颂
    天人针砭一言师,
    尊敬方知无可疑。
    涕泪感恩拜未了,
    万缘放却只低眉。
发表于 2012-9-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树下,功德无量,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克和 发表于 2012-9-1 08:58
菩提树下,功德无量,谢谢。

谢版主光临!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方继祥 发表于 2012-9-1 09:34
无毛蜂朋友不遗余力传播金刚经,值得人们尊敬!

为宏扬佛法,以尽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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