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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话题] 谈谈老人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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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谈谈老人再婚
    昨天看了鹤发童心《再婚难,求缘分,不忘养生》的博文。这是多年来大家都关注的大题目,并非只有各个老人网站在探讨这个问题。社会上也在议论这个问题。我就我观察到的情况,和我个人的看法,简要的回帖如下:
    “
      活在当下,快乐每一天!鳏寡者须找伴!拙老观察当地再婚老人,只有一人吝啬不堪,离娶多次,改了毛病,现在幸福了!还有一老头娶一个、死一个,已送葬四个了。终因锲而不舍、终于又幸福了!鳏寡朋友,找伴吧!”
      拙老为什么希望孤独老人找伴呢?除了爱情,生活中相互帮扶,再就是“性”!“性福”才“幸福”!
     我地有句俗话:“女有扶壁之淫,男有斗糠之力······”简要的说,女人能扶着墙壁蹭步走路,男人能提起一斗米糠(不到五斤)即可交媾!”再看:《容斋随笔》中龙丘先生自述:老夫行年七十有四,日阅佛经四、五卷,早晚食米一升(宋时两斤多)面五两,肉八两,鱼酒佐之。以此为常,亦不服暖药,唯以呼吸气昼夜合天度而已!·······”先生食量大于年轻人多矣!其性功能难道不如年轻人?!某道书载一修“房中术”的老先生(忘了书名及其人名)自曰:“年过九旬,一日十合”。现在老人虽不修“房中术”,也无龙丘先生食量,但生活无忧且好,“饱暖生淫欲”亦人之生理必然!
     以上说的是老头,那么老太呢?一样!七十年代,离我百余里地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个他们当地的新闻: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寡居多年。年轻时有多个情人,那时生活苦,老情人非死即衰。只好找一个32岁的瞎子当做应急的丈夫!拙老有个点头之交老邻居,有老婆、多儿媳、多孙子女。一个人住在离家几里地原单位的破房子里,后门正对着河边大路,很偏僻。有一次,拙老散步路过他后门,感到很奇怪。在老人俱乐部(刚来老网有个系列——以后还续)闲谈,提到此事。一老人笑对我说:他在钓鱼。我说,我知道他从不钓鱼!此老大笑:我说他钓女——又加大音量:女人的女!又板起指头数:**、**、**、**、······你都认识?小地方,一泡尿屙三圈,哪有不知呢?原来都是些死了老头的老太!她们都住在那一带!——不用说,明白了!——把他当做应急的夜壶了!——这些老太也有······哈哈!
     我奇怪,三天两头还要回家应付家中黄脸婆,如何如上圈的狼猪!比拙老还厉害!那老对我阴笑:药不多麽?我说,伟哥他买的起?那老又问:他姑父***你不认识?哦~~我又明白了!虽死多年,我地名中医!一定传他“秃鸡散”!
     这是从人“性”方面来说。鳏寡需要结婚!有人谈到财产,子女、社会舆论等方面的制约。据拙老多年观察。社会舆论已经淡化,没人认为不妥!主要是子女!子女各有家庭事业,巴不得有人照顾他们的父母!并帮他们带孩子。我有一个通家之好的同年(现在同年龄,不是古人同进科),用小儿车推着后妻的孙子,笑妗妗的满街炫耀呢!此网有个女网友,一次互动中,她坦承相告,丈夫死了多年,堂妹也死多年,在两家子女的撮合下,(注意!是两家子女!)嫁给堂妹夫。财产各是各,生活aa制。堂妹夫每月给付800元生活费!这不是很好么!免除了儿女后顾之忧!也无财产纠纷!——不留后遗症!
     我们小地方鳏老大多娶的是农村寡妇。依靠男方来生活!上面回复中提到那个吝啬之人。是拙老年轻时一起打猎的朋友。若论打猎,此人了得!汉口“野味香”餐厅猎队的专门猎手。公认第一枪手!81年,我在陕西彬县,旬邑放蜂发现野兔野鸡特多,打电报给他。“野味香”派冷冻车去陕西打野兔。每人请一个当地人挑野兔,轮到他,给派两个人给他挑野兔、野鸡。改革开放后,他在我们小钲如法炮制,开了个“野味香”餐馆。名声鹊起,发了小财!老婆死后餐馆交儿子打理,自己娶个后妻悠哉游哉!不到两月,那老妪竟跑了!托人来往说和,竟不成功!又娶一个,又跑了!连跑三个,名声如堕污泥!都知道他为人过于悭吝,宁可自己每日上街采购,竟无分钱给那老太!——你把她当人麽!家里情况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那老太特别难受!最后在几个朋友的规劝下,总算娶了一个本村的老太!改变了以前“事必亲躬”的“勤快”才相安无事!——到中午了,明天再接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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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虎飞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2-1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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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哥呀,好吓人哟,特别是那个住在路边的老头!那些老太也不嫌他脏,那样的交配还不如安抚器。
发表于 2012-12-1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曰:人,食色性也,天生与本能。
发表于 2012-12-16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哥的观点牛
发表于 2012-12-1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再婚值得社会探讨研究
发表于 2012-12-1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恐怖。
骆涯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2-1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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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睁眼瞎 发表于 2012-12-16 12:47
好文  。期待中……

谢你光临,问好!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虎飞 发表于 2012-12-16 12:47
是个社会问题!

拙老认为以现代人的观点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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