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29日晚上6点15分,北京火车站发生重大爆炸案,这是北京解放31年来罕见的重大爆炸事件。 当天,北京火车站二楼南走廊内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旅客不自觉的加快脚步急匆匆的向候车室走去。 而就当所有人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走廊里的一声巨响,彻底挡住了所有旅客匆匆的脚步,所有旅客先是疑惑,后是慌乱,场面一度陷入混乱。 放眼望去,已进入南走廊的旅客,已经倒下一大片,场面血肉横飞,惨不忍睹。 公安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很快查明在这起爆炸事件当中,共有1人被炸死,89人被炸伤。 不幸的是,受伤的旅客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又有8人陆续死亡。 凶手是谁? 他又为何要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 当时的报道 01 爆炸案发生以后,公安刑侦技术人员很快介入了调查。 爆炸中心是在北京火车站二楼南走廊的正中,此地离自动电梯的距离大约15米。 在爆炸中心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男尸的右小腿已经被炸断。 而在 男尸 的周围更是狼藉一片,一片片鲜红的血迹,一块块散落的碎钢片,震碎的吊灯,被子弹头击穿的玻璃窗,让整个现场显得狼藉无比。 经过测量,整个爆炸波及的区域有七百多平方米。 公安人员在现场共收集到103块儿碎钢片,84块子弹壳的碎片,124块被炸飞的人体组织,七段一公分左右长的塑料皮单股电线头,以及背提两用的黑色人造革手提包碎片和同样被炸碎的背带碎片,绒裤、花毛巾碎片等物品。 除此之外,公安人员在无名男尸不远处发现了一把自行车钥匙,以及还在死者被炸碎的劳动布工作服衣兜里发现了三粒小米。 以上就是公安人员在现场发现的可以说与爆炸事件有关的所有物品。 通过这些物品能不能找到爆炸案的凶手? 能不能查清凶手为什么要制造自己的爆炸案? 凶手的动机是什么? 可以想象,这一切对于公安刑侦技术人员来说绝对像谜一样,因为谁也不敢确定。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案发现场所遗留下来的任何蛛丝马迹去一点点地推断,证实。 爆炸现场 02 现在呈现在公安人员面前的主要问题就是这次爆炸事件的凶手到底是谁? 会不会就是那具无名男尸呢? 查清凶手身份显然是这次爆炸案件的第一步。 在没有查到任何凶手线索的时候,公安刑侦技术人员首先将凶手锁定为了那具无名男尸,但是凶手到底是不是他,一切都是未知。 很快,公安刑侦技术人员对无名男尸进行了尸检,通过尸检发现,在这名男尸身上发现了 爆源性爆碎扩散伤 这个结论是什么意思呢? 这说明爆炸物或是在他身上,或是在他的手提袋里,总之离他非常近,或是手提,或是揣在身上。 这也就说明了这具无名男尸就是凶手。 当然,这也只是初步判定,要想真正确定证明无名男尸就是凶手,还要拿出有力的证据。 警方分析认为,在被炸伤的89名旅客中,有8人在抢救的过程中死亡,而他们的死亡原因都是因碎钢片,弹头、弹壳等穿击致死的,尸体基本完整。 而这具男尸, 全身被炸成大大小小124块 ,尸体的右下腹部已经被炸得粉碎,这只是其一。 其二,从尸体被炸的情况看,双手、双臂完全被炸毁,在这爆炸中心地面上只有星星点点的麻点坑,破坏并不严重,这说明爆炸物不是被放在地上的,而是悬空爆炸。 可以推断,凶手完全是手提着爆炸物而悬空于地面的,且贴近自己身体的下腹。 只有这样,爆炸物爆炸时,才会对凶手的下半部分造成如此重大的损害。 通过以上完全可以证明这具无名尸体就是凶手。 在没有确定凶手真实身份之前,公安刑侦人员又对爆炸物进行了分析。 凶手到底是用的什么爆炸物? 经过对现场发现的103块大小不同的碎钢片进行鉴定分析之后,证实这种钢是普通的 中碳钢 而碎钢片呈弧形,大约可以拼组成一个内径为5.8公分,外径为6.8公分的密封圆筒状容器。 经过对现场提取的爆炸残余物和尘土进行化验分析,发现爆炸物内有 三硝基甲苯(TNT)、硝酸铵、黑索金、二硝基重氮酚 四种成分。 这四种成分说明除了炸药成分以外,还有雷管药,再结合现场遗留的钢片碎片,可以认定凶手使用的是一种自制的土炸药。 而这也说明了犯罪分子正是使用了这种密封圆筒状的自制土炸药,制造了这起爆炸事件。 虽然已经确定这具无名尸体就是凶手,以及对爆炸物具体情况都已了解,但这些并不能确定身体的身份。 迅速查清尸体的身份,才是最主要的工作。 除此之外,现场还留下了很多疑问: 遗留在现场的车钥匙是不是凶手的? 这串钥匙是干什么用的? 凶手衣兜里为什么会有三粒小米? 现场发现的被炸碎的毛巾片出自哪里? 等等一系列细节需要警方去调查。 03 确定凶手身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首先,死者已经被炸的体无完肤,其次,现场并没有发现足以证明凶手身份的任何证件, 这就给进一步的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既然现场找不出有效识别凶手身份的证据,警方决定采用最原始的方法,那就是为凶手画像,然后普遍撒网,看看通过此举能不能找出凶手的真实身份。 专案组根据对这具无名男尸的细致检验,为他画了像。 死者年龄约在35岁左右,身高在1.7米左右,长方脸,小眼睛,高额骨,两耳前腮部有稀疏的小粉刺疤,皮肤较黑,稍有络腮胡,留长头发,略有驼背。 警方又从死者的体格进行判断,认为凶手健壮,肌肉发达,像个体力劳动者。 警方又依据死者衣物中的4件军用品,以及其他4件北京当地产品,还有鞋底上粘有少量铁屑等情况来分析,这个人可能是北京地区或者与北京地区有密切联系的人。 凶手生前可能参过军,现在可能在远郊区、县的小农机厂、金属修造厂工根据这些分析,专案组通过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向全北京市、全国发出了通报,并以北京市为查找重点。 由于无名男尸的面部已被炸得血肉模糊,难以辨认,专案组邀请了雕塑、法医、美容以及摄影修版方面的专家,精心修补,复原了无名男尸的面容,先后拍下了三种复原头像,附在查找通报上。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报以后,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公布案情,发动群众迅速开展了调查辨认工作。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为了快速识别凶手的身份,专案组人员夜以继日,连续战斗,对各单位报上来的可疑情况逐个进行了认真的查证。 画像毕竟不是照片,即使画的很好,但这并不代表画的像,因为凶手早已被炸的体无完肤,并没有一个完整的面貌供警察参考,经常在画像时也仅仅是依据凶手留下来的仅有的一些细小特征而已。 画像到底有没有用,所有的公安干警心里都没有底,但是这毕竟是找到凶手身份的唯一的一种方式。 不得不说当时的公安干警是抱有侥幸心理的,因为他们别无他法。 可是, 就是这张让人没有底气的画像,最终还是带来了公安干警们特别想要的结果。 11月2日,崇文分局龙潭派出所民警拿着查找通报和凶手复原像排查时,一名群众惊讶地说:“这不是王志刚吗?” 之后,他还介绍说:10月30日,北京站爆炸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王志刚的工作单位曾从山西运城给王在北京的家里拍来一封电报,说:“王志刚于10月28日私自外出,去向不明,不知是否回家了?” 这条线索让所有的公安干警兴奋不已,可想而知,在没有任何有效证据可以证明凶手身份的时候,仅凭一张画像就能确定凶手的身份,多少有些概率不大。 但没想到就是这张概率不大的画像,竟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警方迅速对王志刚展开了调查,经查,王志刚,现年30岁,北京市人,1968年在一0九中初中毕业以后,曾到山西万荣县插队,1973年在农村应征入伍,在铁道工程兵某部当战士,1975年复员后分配在山西运城县拖拉机厂当维修工。 紧接着办案人员找到了王志刚的家属,当办案人员拿着无名男尸精修后的画像复原图给王志刚的弟弟看的时候,他弟弟一下子就哭了,说这张照片就是他哥哥。 但王志刚的弟弟却提出来疑问,说他哥是少白头,可图画上的这个人头发是黑的。 显然,警方也明白只凭熟人、亲属辨认,是缺乏科学根据的,这并不能算有力的证据,要想确凿的确定凶手,必须要拿出有力的证据。 为此,专案组请了公安部两位研究人像的专家,把王志刚生前的照片和经过修复、整容后的现场无名男尸复原像进行反复比对鉴定,肯定了两者就是一个人。 专组为了使凶手的身份更加确凿,派出了一个调查组,赶赴王志刚的工作单位运城拖拉机厂做进一步的核实。 11月4日凌晨,调查组到达山西运城, 调查组同志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 王志刚是什么时候出走的,他有没有作案时间? 据运城拖拉机厂工人反映,王志刚是10月28日晚上9点多离厂出走的。 如果王志刚是乘坐了136次列车来到北京,那么他是有充分的作案时间的。 其次, 王志刚出走时穿的是什么衣服,带了些什么东西?和现场发现的无名男尸的衣物是否相同? 据王志刚同宿舍的工人李某以及 王志刚的好友马某、秦某等人反映: 王志刚有绿色的确良军上衣、蓝色劳动布工作服、黑色鸡心领毛衣、白色绒裤、蓝色的卡裤;还有透明的饮水用罐头瓶、军用搪瓷水缸子等物,王志刚走后这些衣物都不见了。 10月28日晚上,运城地区商业局干部张某曾看见王志刚穿着绿色的确良军上衣、蓝色的卡裤,背着黑色人造革手提包走出拖拉机厂的大门。 手提包装得满满的,连拉锁都拉不上。 这些衣物和现场被炸死的无名男尸的衣物完全相符。 秦某还反映:王志刚出走那天,曾把一辆风凰牌自行车送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留下了一封信和一把车钥匙,专案人员用在爆炸现场捡获的那把车钥匙,一下子就打开了这辆自行车的车锁。 经技术部门鉴定,两把钥匙是一个锁头上的;车锁上的凹痕就是在爆炸现场上拣获的那把钥匙磨损造成的。 在爆炸现场还曾拣到一条炸碎了的花毛巾,拖拉机厂的同志证明,这种毛巾正是这个厂发的劳保用品。 无名男尸工作服衣兜里的三粒陈小米,也查到了来源。
|